如何区分庞氏骗局和合理的借债、投资、创业行为

庞氏骗局就是靠投资者或者后续的投资者的钱来还钱,而不是靠实际盈利来还钱的运作。它通常是靠“ 人所不能的回报 ”来吸引新的投资者。这些回报要么是高得不正常,要么是一以贯之的不正常。

无论市场怎么变动,他们的回报率都不受影响。不管怎么样,他们生生不息的回报,不是靠实际的盈利,而是靠不断增长的现金流来维持的——这就是庞氏骗局。

而庞氏骗局当中的“庞氏”,指的就是查尔斯·庞兹(Charles Ponzi,1882-1949 )这个人。就是他在1919年策划了这种拆东墙补西墙,空手套白狼的骗局。

查尔斯·庞兹(Charles Ponzi,1882-1949)

正是由于庞氏骗局必须依靠不断注入的资金来维持,所以它注定会是失败的。而一旦失败,它就会导致大量投资者的财务损失。问题是,人们一旦参与了庞氏骗局,就很容易从一个受害者的角色,转变成一个施害者的角色,那就是他们希望后面还有人来接盘。
所以,庞氏骗局通常都是由政府来发现、阻止和打击的。而每当这个时候,那些已经参与了庞氏骗局的投资者,往往会反过来责怪政府,过早地终止了他们的计划,说如果让他们继续下去,他们还是能够挣钱的。

现实当中的困难在于,如何区分庞氏骗局和合理的借债、投资、创业行为。

我们要知道:

第一,借债本身不是骗局。

第二,投资失败本身也不构成庞氏骗局。举债人只要没有违反举债的时候所承诺的资金用途,那么即使是血本无归,那也不构成诈骗。

第三,投资回报率极高,也不构成庞氏骗局。只要高额的回报来自经营所得,那么高额回报也不构成庞氏骗局。

第四,甚至借新钱来还旧债,本身也不构成诈骗。只要举债人如实汇报亏损,而后续的放款人或者投资者,仍然指望靠着经营的转机,而不是靠新借进来的钱来扭亏的话,那也不构成庞氏骗局。

庞氏骗局的特征,是举债人刻意、反复、系统地向放贷人或者投资人,谎报他们经营所得和还款的资金来源。

所以,区别庞氏骗局和合理融资之间的区别有两个关键点:

还款究竟是来自经营的盈利,还是来自新的举债。

就是举债人在举债的时候,在邀请新的投资者加入的时候,有没有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做出刻意的瞒骗。